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大里財報驗資會計服務推薦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潭子稅務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逢甲營利事業登記 , 台中推薦創業相關會計服務推薦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財政部在今年5月報稅特別新增下列幾項稅負減免措施:一、 免納所得稅(一)個人、醫療(事)機構或各機關團體受疫情影響,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發給個人防疫補償。二、 薪資費用加倍減除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就其給付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請假期間之薪資,得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之規定。三、 費用率標準加成至112.5%(一)「醫事人員」:因屬防疫前線,其收入適用之費用標準得逕自調增,按原費用率之112.5%計算〔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為0.9元,掛號費收入之費用標準由78%提高為88%〕。另藥師費用率由94%調高為96%。(二)「非醫事人員」或其他所得業者:109年度收入較108年度減少達30%者(期間不滿一年者,按實際月份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度收入總額計算),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112.5%計算〔例如:私人辦理補習班收入之費用標準由50%提高為56%〕。該局特別提醒,請業者務必核實申報收入,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於110年6月16日修正,並自公布日施行。建教合作機構依照訓練契約給付建教生的「生活津貼」,非屬薪資或勞務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該局進一步說明,「建教合作」乃透過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合作,使建教生在學期間進入職場學習專業技能,以培養其就業能力,並藉此發掘人才;為強化建教合作制度、保障建教生權益及減輕家庭稅賦負擔,明訂生活津貼非屬薪資或勞務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現行高中職建教合作政策亦包含僑生專班,所以,不論是本國或外國籍建教生,皆可適用免稅規定。該局特別提醒建教合作業者,法令修正前(即110年6月16日以前)給付的生活津貼,屬薪資所得,仍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資料來源:高雄國稅局)

Q:你好,學校老師帶學生去農場體驗金棗手作DIY料理體驗費,拿到農林開立收據時,對方說只能開立原物料的名稱-金棗,無法開立"體驗費"字眼,這樣是可以的嗎?

ACC711CEV55CE


台中推薦鄭裕民會計師
台中保險經紀業登記 台中西屯勞動法 台中北屯商業法台中豐原申請公司登記 台中推薦申請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北區國稅局查核案例分享

arrow
arrow

    n7adq6k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